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素材的傳輸作業
1. 品牌提供符合電視台的播放規格的影片(一般會稱作:素材),付費透過廣告快線公司,將素材傳送給各家電視台。
2. 提供高畫質影片 (格式:無壓縮AVI 檔 或 MOV 檔) 給廣告快線公司,會提供小檔讓品牌的行銷窗口做確認。
3. 電視台的傳輸名單,於確認素材的同時,一併通知廣告快線公司,並將素材傳送給電視台。
4. 至少提早在電視廣告上線前的1~3個工作天完成素材提供,以免影響已預定的廣告檔次的播出。
 
常見問題
1. 品牌LOGO或商品的呈現,畫面超過安全框:第一時間,會由媒體代理商通知客戶狀況,並由客戶定奪是否重新調整素材。
2. 廣告畫面在安全框內也完成傳輸至電視台,電視台的法務將進行內部審核,素材要符合NCC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的法規規範,如不符合將無法上檔。
3. 偶發狀況:有些素材的部分畫面內容排版較高,容易被電視台的台標覆蓋,因此,如有此類似狀況,電視台會轉知媒體代理商,媒體代理商對客戶進行確認,是否將再次調整素材。
4. 電視廣告的素材上檔前,務必完成電視廣告音樂公播申請,電視台始予以播出。(相關資訊參見:STBA中華民國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商業同業公會,簡稱:衛星公會)
 
 
 
我的視界我做主_20220213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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